变量名

有效的名称

有效的变量名以字母开头,后跟字母、数字或下划线。MATLAB®是区分大小写的,那么一个一个相同的变量。变量名的最大长度为namelengthmax命令返回。

不能用与MATLAB关键字相同的名称定义变量,例如如果结束。如需完整列表,请运行iskeyword命令。

有效名称的例子: 无效的名称:
x6 6 x
lastValue 结束
n_factorial n !

与函数名冲突

避免创建与函数同名的变量(例如,j,模式,字符,大小,路径)。通常,变量名优先于函数名。如果您创建一个使用函数名的变量,有时会得到意外的结果。

检查建议的名称是否已经与存在哪一个函数。存在返回0如果没有现有的变量、函数或其他具有建议名称的工件。例如:

存在checkname
ans = 0

如果无意中创建了具有名称冲突的变量,则使用清晰的函数。

在定义调用的函数时,会发生另一个名称冲突的潜在来源负载eval(或类似的函数)向工作区添加变量。在某些情况下,负载eval添加与函数名称相同的变量。除非这些变量在调用之前在函数工作区中负载eval, MATLAB解析器将变量名解释为函数名。有关更多信息,请参阅:

另请参阅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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