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档

删除

类:处理

删除处理对象

语法

删除(h)

描述

删除(h删除句柄对象,但不从工作区中清除句柄变量。句柄对象一旦被删除,句柄变量就无效。

的子类处理可以实现名为删除在MATLAB之前执行清理任务®销毁类的对象。MATLAB调用删除任何的方法处理销毁该对象时。子类删除方法必须符合一定的标准。的子类实现类析构函数的信息处理,请参阅处理类的析构函数

输入参数

全部展开

要销毁的对象,指定为句柄对象变量。

属性

访问 公共

要了解方法的属性,请参见方法属性

这个话题有用吗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