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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象的保存和加载过程

保存和加载对象

使用保存负载存储和重载对象:

保存文件名对象负载文件名对象

哪些信息被保存?

在mat文件中保存对象将保存:

  • 对象类的全名,包括任何包限定符

  • 动态特性值

  • 在类的第一个对象保存到mat文件时,类定义的所有属性默认值。

  • 所有属性的名称和值,除了以下例外:

    • 如果属性的当前值与类定义中指定的默认值相同,则不保存属性。

    • 属性不保存瞬态常数,或依赖属性设置为真正的

有关属性属性的说明,请参见指定属性属性

若要保存图形对象,请参见savefig

请注意

请勿使用命令使用定义事件和侦听器的对象。的命令将导致销毁为工作空间中的对象定义的任何侦听器。有关保存对象时恢复侦听器的信息,请参见恢复的听众

如何加载属性数据?

从mat文件加载对象时,负载函数恢复对象。

  • 负载创建一个新对象。

  • 如果这个类ConstructOnLoad属性设置为真正的负载调用不带参数的类构造函数。否则,负载不调用类构造函数。

  • 负载将保存的属性值分配给对象属性。这些赋值将导致调用类定义的属性集方法(除非依赖常数,或瞬态属性,没有保存或加载)。

  • 负载将保存在mat文件中的默认值分配给那些没有保存的属性,因为这些属性在保存时被设置为默认值。这些赋值导致调用类定义的属性集方法。

MATLAB®调用属性集方法以确保在类定义已更改的情况下属性值仍然有效。

有关属性集方法的信息,请参见属性集方法

加载过程中的错误

如果类的新版本删除、重命名或更改属性的验证,负载尝试设置已更改或已删除的属性时可生成错误。

当从文件加载对象时发生错误时,MATLAB会执行以下操作之一:

  • 如果类定义了loadobj方法,MATLAB将保存的值返回到loadobj方法中的结构体

  • 如果类没有定义loadobj方法,MATLAB会默默地忽略这些错误。的负载函数使用不产生错误的属性值重新构造对象。

结构体传递给loadobj方法时,字段名与属性名对应。字段值是对应属性的保存值。

如果保存的对象派生于具有相同名称的私有属性的多个超类,则结构体只包含最直接超类的属性值。

获取有关如何实现的信息saveobjloadobj方法,请参阅修改保存和加载过程

属性验证的更改

如果类定义更改了属性验证,使得加载的属性值不再有效,MATLAB将当前定义的默认值替换为该属性。类可以定义一个loadobj方法或转换器方法提供类版本之间的兼容性。

有关属性验证的信息,请参见验证属性值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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