从集群和内存中删除作业或任务对象
删除(OBJ)
删除(OBJ)
除去工作或任务的对象,OBJ
从本地MATLAB会话,并从集群的中删除JobStorageLocation
。当对象被删除,其引用无效。无效对象应该从与所述工作区中除去明确
命令。如果工作区中的对象存在多个引用,删除一个引用该对象无效给它的剩余的引用。这些遗留的引用应该与工作空间被清除明确
命令。
当你删除一个作业对象,这也将删除包含在作业中的所有任务的对象。这些任务对象的任何引用也将是无效的,你应该从工作区清除它们。
如果OBJ
被对象和对象中的一个的阵列不能被删除,则阵列中的其它对象被删除,并返回一个警告。
因为当你删除一个对象的数据丢失,删除
应使用您从受影响的对象中检索到所有需要的输出数据之后。
创建使用默认的配置文件一个作业对象,然后删除作业:
myCluster中= parcluster;J = createJob(myCluster中,'名称','我的工作');T =的CreateTask(J,@兰特,1,{10});删除(J);明确ĴŤ
删除所有作业由配置文件确定的集群我的简历
:
myCluster中= parcluster('我的简历');删除(myCluster.Jobs)